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 印发《陕西省沿黄观光路建设标准》的通知
索引号: | ZDDBG234331 | 发文字号: | 陕交发〔2017〕16号 |
发布机构: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名称: |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 印发《陕西省沿黄观光路建设标准》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陕交发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7-03-23 |
渭南、延安、榆林、韩城市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省交投公司: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建设沿黄观光路有关要求,确保沿黄观光路建设品质,省厅研究制订了《陕西省沿黄观光路建设标准》,现印发你们,请认真学习,并就相关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力推进。沿黄观光路是省委、省政府明确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省公路局要全面加强指导、协调和督导;各市交通运输局要进一步加强汇报、沟通,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深刻领会沿黄观光路的内涵和要求,认真做好统筹规划和方案完善,加快建设步伐。
二、统一设计,分类实施。沿黄观光路必须按照统一的标准要求完善提升设计。主体完善提升工程应按照本标准和《陕西省国省道改造示范工程设计指导意见》、《陕西省美丽干线公路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进行设计完善提升。标志标线体系由省公路局牵头组织设计审定。服务区、停车观景区等应按照规划指导意见进行规划、布局,完善设计、分步实施。
三、典型示范,阶段推进。沿黄观光路建设,应按照标准要求,重视培育典型,加强观摩学习。省厅拟于2017年5月召开现场观摩推进会,请省公路局做好筹划安排。
四、政府主导,合力推进。沿黄观光路建设应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负责、属地管理、社会参与、整体推动、联合建设”的原则进行推进。主体工程由各市负责设计完善,省厅给予适当资金补助。服务提升工程除部分服务区由省实施建设外,其余以沿线政府为主,按照“统一规划、分期实施”的原则进行建设,采取政府投资、特许经营等手段筹措建设资金逐年实施。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7年3月20日
陕西省沿黄观光路建设标准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将沿黄公路建成观光旅游公路的总体要求,着力构建“畅、安、舒、美”的交通环境,全面提升服务保障水平,更好地满足沿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脱贫致富的需求,确保全省沿黄观光路的建设品质,特制定本标准。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建设沿黄观光路的指示精神,围绕“综合交通、智慧交通、绿色交通、平安交通”建设新要求,坚持“科学、合力、勤俭”办交通的发展理念,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适度超前、突出重点”的原则,树立“生态环保、资源节约、省市合力、路地共建、服务旅游”的观光公路核心理念,以完善公路主体功能、构建“畅、安、舒、美”的交通环境为重点,以已建成的耀州至旬邑公路铜川段、安康至岚皋公路和212省道宝鸡段美丽干线公路等为标杆,全力打造“品质型、平安型、生态型、服务型”观光路,将沿黄公路建设成体现“生态旅游+黄河文化”的美丽干线公路。
二、建设原则
(一)统筹规划、统一标准。由省厅统一制定沿黄观光路建设标准,明确实施方案以及服务设施规划意见,各市根据辖区沿黄公路的实际情况进一步核查并完善提升设计方案,分类组织实施,确保全线标准的统一性。
(二)安全引领,设施完善。以确保通行安全为重点,对全线安保设施、标志标线、路基边坡防护、平交道口处理、过村镇路段整治等严格按标准实施,达到安全性、人性化的基本要求,为乘客带来舒适感和安全感。
(三)尊重自然,节约资源。重视公路两侧的绿化美化,根据各市气候、土壤等因素,按照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草则草的要求,科学规划设计,注重沿线自然景观和公路绿化景观的统一与协调。在公路建设过程中重视资源的重复利用,减少环境资源的压力,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
(四)因地制宜、彰显特色。各市在省级统一标准的基础上,根据陕北、关中不同自然地理特点和地域人文特点,结合不同路段的功能定位和政府创建美丽乡村、绿色长廊及旅游产业开发等活动,主动作为,积极创新,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的美丽公路。
三、建设目标
(一)总体目标。全面提高沿黄公路的通行能力、安全水平、出行服务水平和公路文明水平。将沿黄公路建设与黄河黄土文化和红色旅游文化深度融合,完善配套服务设施,建成特色鲜明的沿黄观光路。
(二)具体目标。沿黄观光路必须达到以下四个具体目标:
路况水平高:路基稳定,路面平整,行车舒适。
公路设施全:标志标线统一独特、齐全醒目、科学准确,平交道口安全规范,安保设施齐全完备、使用可靠。
路域环境美:路侧绿化美化水平高,过村镇路段整洁规范,公路与周边环境和景观协调,路域环境达到“八个无”。
服务品质优:服务区、公路驿站、停车观景区设置合理,设施配套,服务功能完备。
(三)阶段目标。按照7月份建成主体工程,8月份建成通车的总体要求,主体需完善提升的工程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列入今年计划的服务设施完善提升工程,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力争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其它服务设施提升项目分年度逐步建成。
四、建设标准
根据沿黄公路目前的建设现状,主要是对照有关标准,在原设计或现状基础上,对全线防护、排水、绿化工程、安保设施、路域环境、过村镇路段、沿线管理设施及已建成路段的路面状况等进行核查,对有关工程进行完善提升,达到美丽干线公路的标准要求,切实建设好品质沿黄观光路。
(一)提高路面通行水平。对早期建成路段应全面调查评价,对病害集中路段须进行处治提升,必要时采取罩面、微表处等进行整治,达到路面平整无裂缝、无坑槽、行车舒适。路面未满铺路段应对土路肩进行硬化。新建路面段,应依据交通流量、车辆类型,对路面结构进行充分论证,原则上采用两层沥青路面结构。
(二)加强路基边坡防护。路基边坡顺适;易落石挖方路段应采用挂网、锚杆框架梁等工程措施,消除安全隐患;上、下土质边坡原则上均应全面进行绿色生态防护;上护面墙用料石或预制块镶面;抗灾能力弱,易受洪水、泥石流、流沙等自然灾害影响路段,须完善防护设施,消除灾害隐患。
(三)完善沿线安保设施。根据路线平、纵面指标和安全设施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公路的环境特征、功能属性及管养特点,按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和《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技术指南》要求,规范设置沿线安全保障设施。在满足防护要求前提下,尽可能减少封闭式混凝土护栏,优先选用波形钢板护栏、缆索式等通透性护栏和柔性防护设施。波形钢板护栏应设置安全消能设施,夜间反光标识须清晰完善,路基护栏与桥梁、隧道衔接牢固。
(四)完善标志标线体系。全线统一设计指路、警告、禁令和旅游标志,做到标志标线规范、齐全、清晰、醒目,形成沿黄观光路独特的标志标线体系。
(五)完善沿线排水系统。全面进行排水系统排查,以过村镇路段及高边坡为重点,核查公路沿线排水系统的完整性,按照地表、地下水分别成系统或独立成系统的原则进行改造和完善,对过深、过大水沟及高边坡排水系统应优化排水设计,根据汇水面积分别采取深水沟改造、加设浅碟型盖板、增设护栏等措施。排水设施断面应美观、协调,形式尽可能统一。
(六)提高平交道口通行能力。对等级公路和非等级公路交叉口分类进行处置。等级公路平面交叉采用实体岛或标线岛完善交通渠化;非等级公路平交道口采取渠化、归并、改建、视距改善等措施并完善标志标线,对未硬化的平交道口按照不小于30米的长度进行硬化。
(七)加强县城过境段和过村镇路段整治。县城过境段以渠化交通、机非分离、人车分离、路宅分家、归并平交口、完善交安设施为重点进行核查整治。过村镇路段要因路制宜,结合原来的路宅分家型式进行完善,优先考虑水沟配合道牙、绿篱、U型管等经济有效设施实现路基轮廓清晰、路宅分家到位。对有条件的路侧,结合沿线政府规划,可考虑增设绿化平台、花坛等设施实现路宅分家。
(八)进行路侧景观及环境综合整治。点面结合全面提升路域环境景观水平。一是参照省公路局对路侧养护提出的“三清、三亮”要求,清理、清扫和清洗公路沿线设施及构造物,对路侧边坡花草、行道树等进行栽植、保护和补种,达到交通运输部“八个无”要求。二是路基、路面、桥隧等施工过程中的弃土、石渣等废弃物、建筑垃圾,应规范处置,不乱倒、不阻洪、不污染。三是对路侧有空地、有条件的路段打造景观亮点及绿化平台,突显人文特色,丰富路侧景观。
(九)加快沿线管理设施实施。对原设计批准的道班按“公路驿站”进行设计完善,增加停车、如厕、地方特色展示、旅游信息等服务功能。服务区、公路驿站、停车观景区等设施统一按《陕西省普通干线公路沿线设施养护标准》要求进行修缮刷新;养护工区(中心)、道班房及机械设备等外观标识按照《陕西公路标识规范手册》要求统一设置,提高公众辨识度,展现我省公路行业良好形象。
(十)实施服务设施完善提升工程。服务设施完善提升工程是指按照沿黄观光路统一的规划原则、项目定位、建设理念统一规划的服务设施,以精心打造沿黄公路的服务品质。一是要遵循统一的规划理念。生态优先、绿色优先;功能完善、服务完备;拉动经济、带动发展;路景交融、宜行宜游。二是明确统一的项目定位。沿黄观光路是陕西红色文化旅游的展示窗口,黄河历史文化旅游的示范导游标,精准扶贫新产业体系的链接站。三是落实统一的建设理念。结合沿黄观光路建设总体规划,沿线总体布局按照“一轴三心五段”,重点体现农耕文化段、红色旅游段、蛇曲黄河段、秦晋峡谷段、湿地风貌段。四是按照《陕西省沿黄观光路服务设施规划指导意见》,做好观光旅游服务区、停车观景区的规划布点和设计,确保全线服务设施齐全完备。